克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尺度化办理的引导意见》(以下简称《引导意见》)、《水利工程尺度化办理评价措施》(以下简称《评价措施》)及其评价尺度,旨在深化贯彻党中间、国务院决议计划摆设,落实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开展目的义务,加速推进水利工程尺度化办理事情,确保工程运转宁静和效益继续发扬。
《引导意见》明白了推进水利工程尺度化办理的引导头脑和总体目的,要求2022年末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分和流域办理机构创建起水利工程尺度化办理制度尺度系统,片面启动尺度化办理事情;2025年末前,除尚未实行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片面完成尺度化办理,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等根本完成尺度化办理;2030年末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片面完成尺度化办理。
《引导意见》夸大,要落实办理责任,标准办理举动,进步办理才能,在工程情况、宁静办理、运转管护、办理保证和信息化建立等5个方面满意尺度化办理要求。《引导意见》还确定了订定实行方案、创建运转办理尺度系统、推进尺度化办理实行、做好尺度化办理评价等事情步调和详细内容,提出了保证步伐。
与《引导意见》相配套,同时印发了《评价措施》及其评价尺度,对尺度化评价的实用范畴、评价主体、评价步伐等作出划定。